近来,有不少长春市民咨询关于长春低保的相关问题。长春低保认定标准是什么?长春低保发放标准是多少?下面,吉和便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长春低保的那些事儿,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长春低保认定范围
1、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范围:
户籍在长春市城区及经开区、净月区、高新区、汽车区、莲花山旅游度假区的非农业居民。
2、农村低保标准的范围:
户籍在长春市城区及经开区、净月区、高新区、汽车区、莲花山旅游度假区的农业居民。
长春低保认定标准
1、城区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401元至500元。
2、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501元至620元。
长春低保发放标准
1、长春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400元,其中双阳区每人每月330元。将城区城市分类施保对象中孤老补助标准上浮30%;孤儿(18周岁以下)、优抚对象、重残、幼儿和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补助标准上浮25%;一般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家庭成员、70周岁以上老人(不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城市低保家庭中的老人)、其他在校学生(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补助标准上浮15%。
2、长春城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每人每年2500元,年人均补助标准1800元,其中双阳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2200元,年人均补助标准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