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求职要谨慎 可打劳动保障举报电话12333维权(资料图)
新闻背景:9月1日,长春市民宋先生到育民路的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应聘操作工,可公司规定若想要入职就必须先交120元的“意外保险费”。2日上午,他和另外一些同事交完费用签完协议后便到车间去查看工作场地,可他觉得工作环境不适合想要辞职,不过公司却不返还他刚交的“意外保险费”。
9月10日,宋先生告诉记者,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终于将自己之前交的120元“意外保险费”返还了。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长春市民,在求职时一定要谨慎同时遇到问题时要及时维权。
120元“保险费”终于要回来了
9月10日下午,长春市民宋先生告诉记者,9月9日,他到长春市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说明了自己的情况,10日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便主动联系到了他,要他去公司取之前上交的120元“意外保险费”。“下午2点多的时候我去公司将自己之前交的钱取了回来,整整用了8天。120元钱并不多,我这么执着想要回钱,主要是为了一口气。现在求职的人都不容易,所以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宋先生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吉林省佳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过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求职时找中介要找合法的
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求职时一定要谨慎,如果通过中介寻找工作,一定要找合法的中介机构。合法的中介机构应持有并在明显位置悬挂由人事部门核发的《人才交流许可证》或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
“求职者应要求单位出示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了解是否有被投诉或其他不良记录等情况,若无完善的手续,则应果断离开。同时如果用人公司要求求职者上交抵押金或者抵押物,这样也是不允许的。”工作人员说。
求职时权益若受到了侵害咋维权
工作人员介绍,长春市民在求职时权益若受到了侵害,一定要通过快速有效的方式进行举报,要及时拨打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
劳动者在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违法具体行为,同时还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举报人联系,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为举报人保密。
劳动者还应注意收集证据材料,以便举报投诉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因此,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以防超过维权时效。”工作人员说。记者 李秋实